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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我国产品内国际分工地位的建议》
2013/3/23 12:01:32 点击量:55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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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观 点
·世界各国通过产品内各流程的专业化生产,获取来自价值链各个环节的差异化利益。中国在新型国际分工体系中的位置不容乐观。
·当前的政策重点是加快融入全球生产网络的步伐,并采取有效措施激励国内企业将进口内容转化为自身的知识存量,致力于在价值链的中高端形成本土生产能力,并率先构建对外贸易创新系统。
主 要 内 容
由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唐海燕教授主持的《中国对外贸易创新系统构建问题研究》,是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一般课题,现已形成同名研究成果。该成果围绕产品内国际分工,对“产品内国际分工与企业的价值链提升”、“我国对外贸易创新系统的构建”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
一、参与产品内国际分工对价值链提升的影响
1、参与产品内国际分工,对发展中国家的价值链提升具有明显促进作用。这种作用以支持性条件的满足为前提,人力资本、服务质量以及制度环境都是重要影响因素。如果在参与分工的同时,能够加快人力资本积累、改进服务水平、完善制度环境,那么分工合作将会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样,如果在人力、服务、制度等基础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努力扩大承接国际外包的业务规模,争取与领导企业进行产品内分工合作的机会,那么现有资源也会对价值链提升发挥更大的效用。
2、产品内国际分工对价值链的提升,主要来源于零部件贸易所反映的高层次分工合作,而以半成品贸易所反映的低层次分工合作贡献不多。发展中国家要想尽快改变在价值链中的不利位置,关键要创造条件引导分工合作的层次提升,主动切入全球价值链的高端环节。
二、我国产品内国际分工地位不容乐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对外贸易飞速发展,目前已成为仅次于美国和日本的世界第三大贸易国。与此同时,国际分工形式也在不断演变,从最初的产业间分工到后来的产业内分工,再到如今的产品内分工,世界各国通过产品内各流程的专业化生产,获取来自价值链各个环节的差异化利益。然而,我国在新型国际分工体系中的位置并不容乐观。
1、我国所处的国际分工地位并不高,但分工地位在不断改善。在产品内分工主导的新型国际分工体系中,我国的比较优势主要表现在低附加值的最终消费品阶段,资本品阶段也具有了一定的国际竞争力,而高附加值的零部件阶段仍处于比较劣势,专业化生产流程集中在全球价值链的中低端环节。但在融入全球生产网络的过程中,我国出现了比较明显的优势转换,中间品和资本品的竞争力水平都有了较大提升,专业化领域逐渐向全球价值链的中高端环节转移。
2、我国制造业部门的行业结构明显优化,但在国际分工体系中仍然扮演“加工车间”的角色。我国制造业中的优势部门集中在技术含量较低的纺织服装、木材加工等传统行业,高技术产业的出口比例虽然上升较快,但目前尚不具备足够的国际竞争力。相比之下,国家重点扶持的机电产业已初具比较优势。制造业部门的比较优势突出反映在价值链低端的最终消费品阶段,零部件产品大多依赖进口,这在高技术产业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3、我国的对外贸易模式基本上是输入中高技术产品,输出低技术产品,但贸易品的技术含量在不断升级。我国的比较优势逐渐向中等技术产品延伸,高技术产品也已接近比较均势。然而,高技术产品只是在劳动密集型的加工组装阶段具有较强竞争力,核心零部件仍然依赖外部供应,多数国内高新技术企业实际上是在全球价值链的中低端环节进行专业化生产。尽管我国高技术产品的出口数量和市场份额增长较快,但在国际分工体系中的地位并没有得到同等程度的提高。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国家核心竞争力还相差很远,现有的要素禀赋条件决定了中国在较长时期内仍将处于分工体系的中低端位置。当前的政策重点是加快融入全球生产网络的步伐,并采取有效措施激励国内企业将进口内容转化为自身的知识存量,致力于在价值链的中高端形成本土生产能力。
三、提升我国产品内国际分工地位的对策建议
1、继续扩大对外开放,积极融入全球生产网络,借助产品内分工的知识溢出效应带动国内制造业的技术升级,并注意通过税收、价格等政策手段调节分工合作的层次结构。在努力争取高端国际外包业务的同时,逐步将低附加值的生产活动转移出去,以使有限的土地、矿产等资源禀赋发挥更大的效用。
2、加大对人力资本培育的投入力度,设置专门的职业培训机构,对剩余劳动力提供必要的技能培训。从国际经验来看,由企业对员工进行针对性培训的效率更高,美国的私人公司对人力资本的投资报酬率约为15~17%,有的甚至可以达到26%,明显超过实物资本的报酬率。在技术导向的国际经济环境下,国内企业应当尽快转变观念,将投资重点向人力资本领域倾斜,而不是片面强调机器设备的投资。
3、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加大对中西部地区交通、电讯领域的投资,为经济的均衡发展和价值链的整体提升提供支持。在国内金融、法律、会计等高端专业化服务能力欠缺的条件下,可适当放宽这些行业的对外管制,引入国际知名的服务供应商以弥补国内的服务不足。
4、加快制度体系建设,特别是完善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加强监管力度,为跨国公司引入关键技术消除制度障碍。根据经济自由度指标的分项数据,中国在劳动市场和商业管理制度上的得分较低,今后应致力于建立全国统一的劳动市场,促进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同时,逐步削减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价格管制和不适应效率要求的行政审批环节。
5、构建合理的对外贸易创新系统。上海作为国际贸易中心,应加快提升产业价值链,率先构建对外贸易创新系统。
一是以技术创新为核心,尽快形成有效的创新激励机制。应抓住两个关键环节:其一,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增强软、硬技术的原始创新能力。反映在对外贸易领域,就是要加紧研究诸如补贴与反补贴、倾销与反倾销、技术贸易壁垒等对外贸易管理的理念与技术;其二,在加大科技投入的同时推动科技制度创新。国家应加快宏观投融资体制和微观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使技术成果产业化的进程在微观研究主体和企业层次展开。积极探索贸、学、研合作机制,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下组建贸、学、研战略联盟,重点解决我国外贸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关键技术问题。
二是以创新主体为基础,培育合格的多重贸易竞争主体。确立企业是创新主体之一的地位,形成“国家-企业”这种新的创新体制,并以此为基础,培育真正合格的多重贸易竞争主体。在创新主体中,政府是对外贸易创新的组织体,其职能表现为协调相关部门利益,为创新提供良好的制度和政策环境,以及更优质的公共服务;企业是对外贸易创新的主要依靠力量,在政府指导下结合自身实际,合理制定并执行具体的创新方案;中介组织是对外贸易创新的联结器,通过搭建政府与创新企业之间以及创新企业与国际市场之间的桥梁,减少政府、企业与市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创新目标和方案更为合理。
三是以制度创新为保证,不断完善现代贸易制度。中国对外贸易制度创新的路径主要包括完善先行外贸制度以及建立与外贸制度相匹配的新制度两个方面。完善先行外贸制度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在与各国和有关国际经济组织的博弈过程中,寻求与中国实际相吻合的交融点,制度创新的着眼点在于对外贸易经营权、贸易救济措施、自由贸易区等领域。在与外贸制度相匹配的新制度建立上,则要依法推进政府管理职能转变,创造统一的外贸市场环境,发展外贸行业中介组织,建立便利的外贸促进机制,建立人民币汇率的目标区管理制度。
四是建立要素资源供给新机制,保障对外贸易发展的物质基础。通过新的要素资源的开发使用和有效组合,为我国外贸创新和长期可持续增长提供物质动力保障。新的要素资源供给机制要把传统要素和现代要素结合起来,把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和知识资本结合起来,把陆地资源和海洋资源结合起来,把国内资源和国外资源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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