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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果简介】上海养老服务供给的公私合作模式创新研究
    2018/5/23 14:14:52    点击量:4573
  •     一、课题的研究目的和意义
        养老服务承载着老年人的基本人权,是老龄化时代背景下的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上海自1979年步入老龄化社会以来,其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不断攀升、老龄化的速度不断加快,社会公众对养老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养老服务的供需矛盾日益明显。如何破解养老难题,已成为上海不容回避的现实课题。本课题拟通过梳理公私合作供给公共服务的经典理论、考察国外公私合作供给养老服务的典型案例、总结养老服务供给的公私合作的实践经验、探索上海养老服务供给公私合作模式创新的对策,从而达到提升养老服务供给水平、破解养老服务供给难题的目的。

        二、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和重要观点
        公私合作供给养老服务是对于“到底该由谁来承担养老服务供给的问题”的一个回应。关于养老服务的供给主体,无论是理论界还是现实中都经历了长时间的讨论和探索。至今,公私合作作为养老服务供给的必然选择已经成为一种广泛的共识。
        从理论上看,“单一主体失灵论”(即市场失灵、政府失灵、志愿失灵)、“主体分离论”(即服务安排者和服务生产者可分离)、福利多元主义等为养老服务的公私合作供给提供了充分的理论支撑。对于养老服务的供给,无论是政府、市场还是社会组织都存在不可避免的局限性,从而让公私合作供给养老服务成为一种必然选择。公私合作供给养老服务的目的在于实现政府、市场和社会组织的比较优势、避免单一主体的“失灵”。政府的突出优势在于对公共权力的行使权和对公共资源的调配权,市场的突出优势在于生产的效率,社会组织的突出优势在于其对于服务对象的忠诚。基于此,政府可以利用其所掌握的公共权力的行使权和公共资源的调配权充当好养老服务供给的安排者,对养老服务的供给做出合理的制度安排和资源保障、创新公私合作的具体实现形式,充分发挥市场力量的效率优势和志愿组织的社会优势,实现养老服务供给的多样化、多元化的供给。 
        从现实层面看,私营部门承担公共服务供给的实践浪潮几乎席卷全球,政府与私营部门的合作已经成为人类服务供给系统的支柱。在养老服务的公私合作供给方面,国内外已经有了丰富的实践案例。美国基于NORC的养老服务供给公私合作实践和英国的社会企业参与社区老年照顾的公私合作实践为创新养老服务公私合作供给模式提供了非常重要的启示:私营部门也可以成为公私合作供给养老服务的发起者和主导者。美国基于NORC的养老服务供给公私合作实践中,居民和社区的基层组织发挥了绝对主导作用,政府部门的作用在公私合作治理格局中被相对弱化。英国的社会企业参与社区老年照顾的公私合作实践中,政府通过政策引导对社会企业发展所起到的促进作用为社会企业参与社区老年人照顾提供了深层次的动力和根基性的能力,但政府并没有作直接的、具体的相关工作。这给我们的一个重要启示是:公私合作的主导者不应局限于政府,政府要转变传统的政府职能观念,善于支持私营部门主导和发起的公私合作项目,并理智的将政府的管理者角色转变支持者或者协助者的角色。宁波海曙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实践、南京鼓楼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实践和上海静安区公私合作供给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的实践,分别呈现出“依赖性定向式合作”模式、“独立性定向式合作”模式、“独立性竞争式合作”模式的典型特征,它们作为国内公私合作供给养老服务的典型案例,虽然客观上都存在一定的局限,但也获得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认同,能为创新上海养老服务的公私合作供给模式提供多角度的参考。
        上海是中国最早进入老龄化的城市,其老龄化程度之深、速度之快给养老服务供给带来了极大的压力。出于对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压力的回应,上海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已经有了深远的发展。概言之,当前上海的养老服务供给实践呈现出服务主体多元、服务对象全面、服务方式多样、服务内容丰富、服务规则体系完善的整体特征,这构成了上海养老服务公私合作供给模式创新的现实基础。
        上海养老服务公私合作供给模式的创新可以从养老服务供给体制转型和公私合作供给养老服务机制创新来推进。在养老服务供给体制转型方面,重构政府和“私部门”的关系、创新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方式和促进良好的制度环境的生成是主要抓手。在公私合作供给养老服务机制创新方面,可以从以下方面努力:第一,通过细分老年人服务需求、实施异质化的供给主体匹配来推进养老服务公私合作供给的市场定位机制创新;第二,通过完善分级分类的养老服务公私合作供给机制和保障机制来推进养老服务公私合作供给的市场培育机制创新;第三,通过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操作流程来推进养老服务公私合作供给的启动机制创新。第四,以风险识别为基础、以风险规避为目标,推进养老服务公私合作供给的合同管理机制创新。

       
    三、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以及社会影响和效益
        本研究的学术价值主要有两个方面: 第一,通过对公私合作供给养老服务的理论基础、实践模式、制度安排、操作机制等进行考察,丰富了对不用领域内的公共服务公私合作供给模式的分析和解释。第二,通过考察国内外不同城市公私合作供给养老服务的实践模式,并对不同实践模式下的整体特征、构成要素、成效与问题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提炼出了不同操作模式下的公私合作供给养老服务的约束性条件,进而为探索创新养老服务供给公私合作模式的制度安排和操作机制提供了有益的思路。
        在应用价值方面,本课题所聚焦的研究领域,即养老服务的供给问题,是当前中国乃至全球范围内的突出问题。在上海,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与政府有效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已经越来越明显,通过公私合作模式创新以激活政府之外的养老服务供给能量,已经成了上海不容回避的现实课题。本研究对上海创新公私合作供给养老服务的体制和操作机制的探索,将为各地政府突破公私合作供给养老服务的局限与难题提供参考性思路。





    课题批准号:2015EZZ001
    课题名称:上海养老服务供给的公私合作模式创新研究
    成果名称:上海养老服务供给的公私合作模式创新研究(研究报告)
    课题负责人:鲁迎春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
    课题组成员:季宇、李苏晋、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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