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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代叙事伦理批评:理论与实践
    2013/3/19 12:16:04    点击量:30967
  •     叙事伦理批评为什么会兴起?至少应从两个方面来加以考虑:一是缘于对结构主义叙事学和解构主义文论过度技术化、文本化的纠偏需要;二是为了展示与审美批评、文化政治批评有所分殊的文学与文化研究路向。
        本项目旨在探索汉语叙事伦理批评的基础、路径和可行性,尝试从具体的批评实践入手,对当代叙事文学进行“立向-取义”式地读解,以逐步体会汉语叙事伦理精神及其当代表征与变化,并希望能从中提炼出能够“上手”的概念工具和理论方法。项目预设,“叙事伦理”既可使陷于困顿的当代文学、文化批评获得新的综合研究之能力,又不至于因其强劲的综合冲动而丧失文学研究的工作边界。就此而言,“汉语叙事伦理”只是一个表征,它意味着一种汉语批评对自身的变革要求,一种新的期待,和一个新的视域。
        项目的研究重点,一是叙事伦理的基础理论研究,二是当代中国文学的叙事伦理批评。这两大领域所涉及的相关论题,经统一处理,具体落实,已得到有机开展。在中西古今视野的交汇中,结项成果强化了与西学的对话,并突出了汉语传统的叙事伦理经验,具有较大理论回旋空间和较高的逻辑自洽性。
        课题的方法论进路主要采取了反思性的现象学的描述方法,力图在多维对话中推动论题的深入,并行开展理论反思与阐释批评。因研究对象跨学科性较强,课题组在“打通”文史哲、语言学与伦理学、人与文、情与理、写作与阅读、形式与内容、历史与现实等方面下了较大功夫。同时,为了“身体力行”,课题本身的研究态度、方法和表述也尽可能地实践和体现着叙事伦理的要求。
        结项成果共六章,前三章主要在基础理论层面推进,后三章主要在批评实践层面展开。
        研究内容提要如下:
        一、何谓叙事伦理批评。以批评方法论困惑为引子,主要研究叙事伦理批评的缘起、资源、问题意识,以及叙事伦理批评与审美批评、文化政治批评之间的联系与区分;
        二、为意义而斗争:20世纪与后哲学之思。结合课题的世纪性处境与语境,选择历史与哲学这两个维度来拓展叙事伦理思考的原则与背景,探讨伦理地理解“20世纪”的方式,提炼“后哲学之思”中的伦理面向;
        三、叙事伦理主体及其生成。在批判性考察当代写作伦理、知识伦理的异化状况后,以“形容词承诺—态度”作为价值伦理之象征,研究叙事伦理主体的识别及其生成方式;
        四、纪实伦理:自述与代述。以当代部分纪实类文本为案例,分别研究了自述叙事、代述叙事的建构方式、伦理尺度、语用学特征、可靠性与不可靠性等问题;
        五、虚构伦理:切身与切世。以部分当代长、中、短篇小说为案例,先后探讨了虚构叙事的语态、伦理向度、个人化写作伦理的不同表现和重构历史叙述的伦理可能;
        六、汉语小说的灵魂叙事。撷取部分晚近小说,对目前汉语叙事的灵魂在场方式,以及自我与他者、时间形式与信仰写作等问题作了聚焦和探讨。
        结项成果在理论上有若干实质性突破和发现,举例如下:
        A.关于“叙事伦理”这一用语,课题开拓了三个不同方位的理解:1、指叙事活动与伦理价值问题存在着长期的内在纠缠与相互生成关系,因而两者不可分割;2、指叙事活动有道德的与不道德的、秩序性的与非秩序性的区别,这等于认为,存在着非伦理的或反伦理的叙事;3、指叙事活动本身即具有伦理性质,这一性质会因叙事活动具有建构多种价值序列的可能性而显得紧张。成果指出,对“叙事伦理”的不同预设,将制导不同的理论旨趣和论述方向。
        B.关于叙事伦理研究,课题做了明确区分。狭义的叙事伦理研究,指一种新兴的文学批评的路径和方式,尤注重各种文学关系研究,如文学与审美、政治、宗教的关系,叙事秩序的一与多、显与隐,叙述主体、阅读主体、解释主体的间性关系,叙事实践穿越权力话语的可能性等;广义研究则将考察哲学社会科学的叙事表达,当前主要回应的是现代化、全球化过程中所遭遇的价值危机和交往困境,例如世界的虚拟化、意义的缺失性和历史感的消失、由于缺乏共享价值而造成的认同困难等。但不管是广义或狭义研究,都会在不同层面与语言及物/语言不及物、个体伦理/集体伦理、他律/自律、再现/虚构、去政治化 / 去审美化等诸多悖谬打交道。项目打破了现代西方理论设置的这一系列二元议题,以“临界之思”为契机,致力于摆脱普遍主义/相对主义、本质主义/虚无主义、整体主义/零散主义的两极振荡。
        C.成果发现,古代汉语智慧早已注意到“叙”的价值奠基作用。在甲骨文里,“叙”为形声字,以又(手)为形,余为声,本义即指排列出高下和先后的次第;用作名词,如《尚书.洪范》“五者来备,各以其叙”,指的是次序、秩序;用作动词,如《周礼.天官.司书》“以叙其财”,指的是排顺序;而《国语.晋语》“纪言以叙之,述意以导之”,其意则为陈述、记述;古汉语中“叙”一向通“序”。一如当代法国思想家保罗·利科反复指出的,叙述过程所带来的秩序或者统一性、连续性,实际上正是建构整个价值世界的基础。
        D.成果“撮译”了“现象”、“朝向”、“意义”、“总体性”、“两种普遍陈述”、“生活世界”、“交互主体性”等胡塞尔现象学的七大范畴,原创性地提出并论证了,现象学预演了理性伦理向叙事伦理的转化,修正后的胡塞尔哲学对叙事伦理研究具有思想奠基和理论定向作用。为了“意义”的存在,项目对德里达的” 延异”(différance)问题,从六个方面给予了较有力回应,特别指出,德里达的主要问题意识或者说他的解构指向,“是与整个西方历史相关的声音和表音文字的特权问题”,以及由此而引起的语言压抑机制和文化等级关系。面对分别源于表意文字之音韵学和拼音文字之音位学而形成的不同的中西叙事文化传统,如果考虑到汉语言文字的象形、指事、会意、形声特征,尤其是它作为表意文字系统,仍留有大量作为造字基础的象形因素, “延异”的适用域则更需要重新审理。
        E.成果在对主体哲学作出改造的同时,拒绝了后现代主义的“主体取消论”,从主体的质性、位向等方面,创新性地提供了叙事主体之伦理特征的六点概念识别系统:(1)主体移心。这就是说,主体必须从世界之“圆”的圆心移开,退出它曾自以为可占据的中心位置,不再以自我意志为核心去结构世界、支配事物;(2)主体相互见证性。主体自身不能单独地构成意义之源,它只是经历和见证着世界,它自身实践活动的意义也需要得到历史的验证,所以,各种话语主体总是处在相互见证的时间过程之中;(3)主体界面化。由于共同作为主体而存在,所以任何主体都无权把其他主体当成对象化的客体来看待,这样,主体间关系本质上只能构成彼此的界面性连结,存在于一种差异性的共处状态里;(4)主体侧身。主体的移心、见证性、界面化,都意味着主体也是一种“放行”的通道,它不应也不可能固定地堵在某个地方,阻挡其他事物、意义的涌入;(5)主体虚位。鉴于主体自身可意识到的限度和单薄性,主体始终期待着被拓展、被充实,不时的虚位以待显示了必要的开放性,这恰恰是主体自觉意识到其存在而非不存在的明证;(6)主体未完成性。主体通过言说、叙述来建构自身的历程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实践经验的变化,回忆的循环往复,异质性因素的导入,使主体总是处于未完成状态而成为一个不断分娩着自身的主体。
        F.成果引申了“临界之思”的德性原则:1、非事功性。就是言说的动力形象内而不外、朴而不华;2、非占有性。即语言不占有对象,表达与事物意义的关系是向而不达、寄而不居;3、非对抗性。使差异性事物(观念、看法)裂而不分、嵌而不合。这三点,指向叙事伦理的三重境界:(1)内而不外、朴而不华,可谓临界之处有“充实”;(2)向而不达、寄而不居,可谓临界之处有“谦卑”;(3)裂而不分、嵌而不合,则可谓临界之处有“冲撞”,也有“粘连”或“兼容”。以是之故,临界的叙述风范当随语言的悖谬性张力而流转,既忍受又凛冽,既尖锐又冲和,既耐心又紧迫,既疏离又亲密,其“阴沉之趣”一如思想本身的伦理化“人格”表征。
        G.比较叙事伦理批评与传统道德批评,首度综合性地提出了四重差异:一是批评的依据不同。道德批评的尺度是理性的、绝对的、一元性给定的,而叙事伦理批评的尺度则存在于经验(先验)与超验悖论式偶在的相关性之中,其自由抉择的可靠性在于对“境遇伦理”的具体考量;二是批评的方式不同。道德批评是说教的、权威的、单一外指向的,不能出示道德困境,而叙事伦理批评则是对话的、抗拒权力的、自我相关的,所以只能在道德与否的伦理追问中达成道德自觉;三是批评的视域不同。道德批评无意也无力介入文本结构和审美形式,基本上不脱出主题学范畴,但叙事伦理批评不仅要深入话语层面,而且还要对语构、语气、语势、语调等进行修辞伦理的探讨;四是批评的语态和效果不同。道德批评注重“应该”,语态往往是断言式的、谴责的、颂扬的、威胁的或道德归罪的,叙事伦理批评注重的则是“可能”,以及“可能”与“应该”之间的联系,它的语态是开放的、质疑的、分析的、反省的和道德触动的。
        H. 成果综合研究了虚构叙事的伦理意义:从知觉、智力、情感的解放,到审美的文化—精神生产;从需要、依靠想象力,到保持、激活、再生想象力;从解释世界、参与世界、影响世界,到构成世界、重组世界、超越世界;从传递、重构、拓展善恶美丑的经验,到历史认知方式和社会的伦理-政治功能;从现实与理想的相互参照、对峙,到现实性存在与想象性存在的相互渗透、生成;从生活真理的探索、呈现,到意识、记忆、情感、语言、存在等未知领域的勘探;……虚构叙事的伦理核心在于审理或提供人生意义及价值秩序,尤其在构筑“生活共同体”方面,虚构叙事一直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它是故事化的生活世界的意义策源地。
        L. 成果进而认为,小说虽然是虚构的产物,但它不是虚假的东西。小说是真实的存在,但其真实性并不在所说事情的真实,而在于所传信息的真实,在于生活世界、话语行为特别是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所包含的诸多集合内涵的真实。当人们对小说“信以为真”,肯定是触到了某些真实地存在着的东西,虽然它们必须经过一系列阅读的转化处理而获得。能否切向、切近、切中、切合这种“集合内涵”,是判断话语及物性的基本伦理指标。切身与切世,则是考量叙事伦理的两个方面,它们分别意味着自我与自我、自我与他者之间的距离关系。这一距离关系,不仅是主题学的、对象性的,也是语言学的、非对象化的。因人只能“在世界中存在”,故叙事语言的切身性与切世性在理论上应该是一体的,至少也是能够相互转译的。
        此外,成果还发明或通过转化处理而生成了一系列原创性命题、范畴,如“大辞条/小辞条”、“革命叙事的时间悖谬”、“情感伦理”、“伦理形体”、“叙事作为介入行动”、 “形容词承诺—态度”、“叙事语态”、“自述伦理”、“代述伦理”、“反乌托邦的乌托邦叙事”、“反史诗的史诗性写作”、“汉语灵魂叙事”等。
        结项成果将叙事活动看作一种实践性的伦理构想,以“实践”的优先性,初步建立了汉语叙事伦理批评的理论构架;并批判性地重新料理了相关现代知识,较有效地显示了叙事伦理批评的活力、潜能;针对当代文化经验日益符号化、碎片化、虚拟化的趋向,成果给出了较为系统的叙事伦理标识;在现代、后现代文化语境中,为重建文学和人文价值做出了有效努力。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2006年一般项目“叙事伦理批评”成果简介,项目负责人王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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