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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通知]关于做好200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08/3/13 18:55:19                 点击量:8712


  •     为做好200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受理工作,保证质量,提高效率,确保申报工作按计划正常进行,全国社科规划办于今日下发“关于做好200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08]4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材料审查

        各受理申报单位要严格把关,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资格审查

        申请资格不符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和《关于做好200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07]28号)第七条要求的(“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是指2008年3月20日前未获批准结项的课题负责人;“青年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均为1969年3月20日之后出生)。

        2、内容审查

        选题不符合《课题指南》要求,不具有重要研究价值的;“课题论证”明显简单草率,内容有明显缺项的;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报课题无关的;申请书内容(如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职称、前期成果等)填写不实、弄虚作假的,或相关内容存在署名或知识产权争议的。

        3、申请人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近三年曾被做撤项处理、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全国社科规划办通报批评的。



        二、申报数据和材料处理

        1、数据录入

        《申请书》中“数据表”内容必须按要求规范、完整地录入管理系统;项目参加者和课题论证不录入。

        申报跨学科课题按为主学科归类,并录入为主学科代码。

        申请书封面“学科分类”填写一级学科中文名称,“数据表”中“学科分类”填写二级学科中文名称与英文代码,要保证二者的一致性。

        2、材料处理

        《申请书》和《活页》一律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印制一式6份(其中至少一份原件)。

        每项课题的申报材料采用“1夹11”方式叠放,即将6份《活页》和5份《申请书》(复印件)叠放在一起,然后夹在一份《申请书》(原件)中。不要把《活页》分别夹在每份《申请书》中。


        三、时间要求

        请务必于3月17日18时之前将通过申报管理系统汇总的《申请书》数据通过电子邮件或软盘形式报送至我办(报送邮箱:zwu@shanghai.gov.cn,标题注明“某某单位申报数据”),发送数据要一次完成,不能反复变动。3月20日18时之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我办,逾期一概不再受理。


        四、其它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和材料整理工作,今年各单位材料报送情况以及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全国社科规划办将予通报。





    编辑:Steven Woo
    时间:2008年3月13日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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