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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军强 任浩:以产业合作园区建设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2023/12/13 14:33:00    点击量:1240


  •        在长三角一体化推进过程中,产业合作园区已经成为增强区域辐射带动作用的重要“试验田”,是区域内产业协同发展的主抓手和合作共建的重中之重。长期以来,长三角产业合作园区建设始终走在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前列。进入新的历史时期,面对新的发展形势,产业合作园区既要总结过去的发展经验与不足,也要谋划新战略和新举措,助力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取得新突破。
          
           坚定实施“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同步策略
          
           长三角产业合作园区共建,既不是将发达地区的落后产能向其他地区转移,也不是单纯地将发达地区的“蛋糕”与其他地区分享。产业合作园区高质量发展,是通过双方共建,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原有企业或者新型产业倍速增长的价值增值过程。依托产业合作园区,有序推动产业跨区域转移和生产要素合理配置,需要共建方开展全过程的发展态势研判和全方位的沟通协调。转移前,针对原产业地发展的瓶颈问题,产业承接地需要充分考虑自身的产业基础,同时也要寻求帮助企业突破瓶颈制约因素的可行之道;转移时,共建方要尽快厘清两地营商环境差异性,积极弥补承接地营商环境的短板,尽可能做到“无感”转移;转移后,双方要尽快研究产业链延伸的有效空间,推动产业链实现整体价值增值。
          
           从前期经验来看,产业合作园区的公益性帮扶输出模式可持续性不强,存在产业承接地“一头热”的情况。在长期利益共享机制缺位的情况下,公益性帮扶园区很容易演变成“运动式”共建,让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走形变样。无论是苏滁合作模式还是皖北八市共建模式,都要从省级层面建立起跨区域经济核算机制。如区域内转移的产业,在产值、固定资产投资等指标上两年内仍按照原归属地进行核算,两年后再划归为承接地核算。再如共建方要积极探索税收分成模式,通过税收预留与税收总额挂钩的方式,充分调动合作园区在招商和产业培育等方面的积极性。
          
           正确处理“有序竞争”和“有效分工”两者关系
          
           随着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深入融合,沪苏浙皖高度重视未来产业的发展。最新发布的政策文件显示,合成生物、细胞和基因技术、量子科技、先进核能、新型储能等产业领域同时被纳入上海和江苏的未来产业规划方案。浙江发布的《关于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指导意见》中,仿生机器人、氢能与储能、深地深海等产业领域与周边省份都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叠,未来如何协调同类产业间的竞争,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必须直面的重要课题。在此背景下,产业合作园区或可破解这一困局。一方面,产业合作园区能够防止各地在招商方面开展“逐底竞争”,避免产业配套资源的重复建设;另一方面,在新型举国体制背景下,产业合作园区不再局限于一般性产业转移,而是集中两地优势力量,促进创新要素在园区聚集,形成“热带雨林”式的集群创新模式。合作各方借助产业合作园区平台,打破地区分割和行政壁垒,积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未来产业集中布局,有利于形成具有国际显示度的技术和产业“双增长极”。
          
           提高产业链供应链分工协作能力,需要特别注重产业转移与项目要素保障水平相匹配。长三角城市在土地、能耗等指标的限制比较突出,产业转移过程中,产业合作园区是否具备项目落地的要素保障水平是重要前提。大部分产业合作园区依托省级以上开发区设立,在主导产业、用地指标、能耗指标、项目申报等多方面受到现有园区的限制,对产业合作园区的品质造成不利影响。尤其是项目用地方面,多地反映既需要争取省级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也需要地方落实占补平衡指标,土地要素保障较为困难。考虑到产业合作园区的特殊性,上级主管部门应积极制定产业项目要素保障目录,对相关指标进行单列,以确保区域合作项目能够快速落地。
          
           全力协调“部门之间”和“区域之间”两个维度
          
           属地管理部门间的通力合作,是产业合作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环。产业合作园区往往采取轻资产运营模式,有些是依托属地原有的省级开发区建设,有的则是发达地区派驻开发公司运营,实行“管建分离”模式。但无论哪种模式,产业合作园区在社会事务管理职能上都要依赖属地开发区或行政区,企业在开办与经营中遇到的消防、安全、教育、卫生、医疗等细碎繁琐的社会事务,涉及部门繁多,沟通协调难度较大,如果属地行政部门的支持力度不足,很容易对招商产生负面影响。在产业整体规划和招商竞争方面,同样仰赖属地部门间的有效协调。一些地区产业定位不清晰,规划范围过于宽泛,毗邻园区的产业重叠和招商竞争问题比较突出。为此,属地部门需要妥善协调好产业合作园区与周边园区的竞争与合作关系,确保产业合作园区能够长期释放活力。
          
           长三角产业合作园区建设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拓展,加强各类交通网络基础设施标准跨区域衔接,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势在必行。当前,长三角多个产业合作园区存在道路等级不高,联通性和可达性有待提高,雨污管网、水电供给系统能力偏弱等问题,单靠产业合作园区本身解决此类问题力有不足。在产业合作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急需构建上级主管部门、产业合作园区和属地职能部门间的三方沟通协调机制,从更高层次推动解决基础设施建设不足问题,确保产业合作园区的经济发展稳定有序。
          
           促进长三角产业合作园区共建共享,仍需要破除区域间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各类要素跨省际自由流动。沪苏浙皖要进一步梳理区域一体化合作实践中存在的相关体制机制性障碍,从省级层面加大协调力度,尽快破解,力争早日实现产业、资金、人才等要素的跨区域自由流动,使长三角真正成为区域发展共同体。
          
           (作者分别为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特聘研究员,同济大学发展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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