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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蕲:以“两个相统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2024/10/31 10:28:48 点击量: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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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相统一推进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相统一,让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生动图景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丰富各层级民主形式,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现实体现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
作为“两个结合”的重大政治成果,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的新发展,开辟了人类政治文明的新天地。它以“两个相统一”的特征,展现出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凝聚广泛共识、保障充分参与、实现高效治理的巨大优越性。
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
民主是全人类共同价值,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历史的、具体的、发展的。东西方的现代化探索之路,都伴随着民主的实践。作为一种价值理念和制度安排,民主从来都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需要在具体的国情社情中落地生根。能否在价值追求的框架下,实现民主内容、范围、程度等多向度的效率目标,达到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有机统一,是不同民主形态的区别所在。
中国共产党成立于民族危难之时,以驱逐列强、推翻压迫、争取权利的初心,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而奋斗。从抗战时期创建“三三制”到新中国建立协商民主再到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我们党没有将民主仅仅作为华丽辞藻,也没有照搬照抄其他党派、其他国家的制度设计,而是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源泉中清晰认识到资本主义民主的局限性,深刻把握关于人民民主及其实现制度的设想,并从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的思想智慧中汲取资源,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民主的具体形态没有一定之规,但质量有高下之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坚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同时,以“一个关键+四个要看与更要看”,创造性地提出鉴定民主成色的标准,即“一个国家民主不民主,关键在于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人民当家作主。要看人民有没有投票权,更要看人民有没有广泛参与权;要看人民在选举过程中得到了什么口头许诺,更要看选举后这些承诺实现了多少;要看制度和法律规定了什么样的政治程序和政治规则,更要看这些制度和法律是不是真正得到了执行;要看权力运行规则和程序是否民主,更要看权力是否真正受到人民监督和制约”。
在价值层面,全过程人民民主熔铸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气质和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长期经验,是天下为公、法明令行等思想智慧的当代体现,彰显了坚持人民至上,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尽可能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的人民民主的真谛。
在工具层面,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着眼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人民群众对民主的新要求等现实问题,重点聚焦民主表达、协商与决策的广泛性,涉及领域、过程的全面性以及问题解决的有效性,强调问题意识、发展理念与系统思维,要求程序设计要不断加以调整创新、制度机制要形成合力发挥效应。
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展开了具体部署,包括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健全协商民主机制、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等。
“制度稳则国家稳,制度强则国家强。”以制度保障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才能把民主价值和理念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政策措施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各个方面、各个层级的工作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上来。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制度保障。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是支持和保证人民实现当家作主”。我们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领导人民群众广泛、有序地参与到国家社会生活之中,既扩大了党的执政基础,又构建了充满活力的社会秩序。面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的经济社会发展变化以及政治利益诉求变化,要注重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形式和内容有机统一,找到正确的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不断丰富和完善民主的实践形式。
由总体性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贯彻人民民主基本原则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以及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等重要政治制度共同构成的制度体系,是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三全”(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与“三最”(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真实有效的基石。在此基础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化与规范化提出了更高要求,强调增强制度系统的整体性、关联性、耦合性、协同性,以更好发挥集成效应。
基层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在上海,为了把矛盾纠纷更多、更快、更好地化解在基层一线,由公安派出所牵头,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共同参与的“三所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效实现了用民主的方式解决民生问题、用协商的办法解决治理难题的设想。“三所联动”机制以群众性、专业性、权威性、多元性为突出特点,一方面及时发现、提早介入干预社会治理问题,另一方面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性工作,实实在在解决了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人是制度效能发挥的关键性因素。70多年前,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提出,“遇事多和群众商量,做群众的小学生”。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征程上,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尊重人民创造精神,汇集全体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全过程人民民主注重将加强顶层设计与坚持问计于民有效统一起来,要求重大决策经过民意征集、民主酝酿、听取意见、科学论证、民主决策等系列过程而产生。
比如,事关全面建设现代化强国开篇的“十四五”规划的起草,通过创新的互联网民主实现形式,面向人民群众公开设置五个互联网意见征求平台,共收集百余万条建议;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两个重要改革文件的制定过程中,都经过了起草前向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和部分干部群众征求意见议题、文稿形成中及形成后于一定范围内多次征集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过程。
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首提地,上海推动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奋力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最佳实践地。一方面,人民群众的意见能够通过线上线下、多元立体的征集网络触达决策部门,畅通信息直通、双向互动的通道;另一方面,通过设置涉及国家与社会公共利益的议题,如为老为幼、生态环保、社会安全等,既回应民生福祉的最大关切,又推动现实问题的多元注意力分配归集为类型议题的相对聚焦,实现了对社会问题的感知和社会矛盾的处理前置,帮助了党和政府更为精准识别增进民生福祉的紧要次序,切实提升了社会治理效能。
在此基础上,基层立法联系点在上海不断开枝散叶、聚树成林,遍及街区、居民区、楼宇园区、社会组织。截至2023年,上海25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已对107部法规征集了21921条意见,其中2590条被采纳。
行之力则知愈进,知之深则行愈达。全过程人民民主基于以人民为中心的逻辑起点,以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相统一推进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相统一,让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生动图景。新征程上,要着眼于确保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协商民主体系并落实协商成果落实机制,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确保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增进民生福祉的制度优势得到进一步彰显。
(作者为华东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副院长、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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