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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8年度检查情况通报
    2019/1/22 17:44:15    点击量:7318
  •     2018年11月,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各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和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市社科规划办发布《关于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组织全市各单位对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市检查总体情况

        全市32家单位提交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报告,共检查在研项目1141项,正在办理结项手续和近期即将申请结项141项。因故未参加检查项目79项。

        通过年度检查发现,各单位能较好地承担起相关职责,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履行项目管理职责,确保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的顺利开展。各单位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更加注重严把政治导向关和学术质量关,立足建立项目管理长效机制,推动项目研究高质量深入开展。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能够按照立项通知书的要求,遵照研究计划设定的目标和任务,有序开展研究工作。基础类研究侧重系统理论研究和文献积累梳理,应用类研究通过实地调研、问卷访谈等形式,获取第一手的研究资料。

        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我市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发表阶段性论文3030篇,著作292本,研究报告295份,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100项,组织、参加各类学术会议1920场,为各级党政部门提供决策咨询报告484份,受到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79次,其中,获得副国级以上领导批示58次。通过项目研究进一步推动理论创新和学科建设,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服务党和国家发展大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呈现管理规范化、成果丰富化、资政多渠道化的良好态势。

       
    二、重要管理任务落实情况

        2018年,市社科规划办完善各项管理工作流程,落实两级管理责任,加强对责任单位的指导和督促,做到项目管理全覆盖。

       
    (一)重要事项变更审批情况
        2018年,共有159位项目负责人申请重要事项变更,经全国社科工作办审核,变更管理单位25项、变更课题组成员3项、变更预算经费5项、延期51项、调整研究内容4项、成果形式变更7项。

       
    (二)《资金管理办法》落实情况
        根据全国社科工作办《关于继续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市社科规划办指导新增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的单位制定项目资金内部管理办法,明确审批程序、管理要求和报销规定,落实项目预算调剂、间接费用统筹使用、劳务费分配管理、结余资金使用等管理权限。同时,通过调研座谈、现场检查、备案问询、微信工作群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全市各单位承担的管理和服务职责履行情况,向全国社科工作办提交落实情况报告,确保全市各单位负起应尽之责,不疏忽拖沓,不选择执行,不变通走样,对下放的管理权限“接得住、管得好”,最大程度发挥《资金管理办法》支撑科研、规范管理、服务一线的效用。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通过年度检查发现,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研究、管理还存在的一些不足:一是项目按期完成率较低,研究计划执行不到位,每年逾期项目清理压力较大;二是研究质量参差不齐,一定程度上存在急功近利、东拼西凑、粗制滥造;三是研究成果转化较慢,成果宣传、应用转化滞后于实践需要,社会影响力有限。

        针对以上问题,市社科规划办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逾期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对2013年、2014年立项逾期未完成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开展集中清理,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项目管理力度,把软约束和硬措施结合起来,发挥新时代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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