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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7年度检查情况通报
    2018/1/10 15:27:25    点击量:3634
  •     2017年12月,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各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和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市社科规划办下发《关于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组织全市各责任单位对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全市32家责任单位提交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报告,共检查在研项目1169项,正在办理结项手续和近期即将申请结项183项。因故未参加检查项目56项。

        通过年度检查,责任单位能较好地承担起相关职责,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履行项目管理职责,确保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的顺利开展。责任单位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更加注重严把政治导向关和学术质量关,立足建立项目管理长效机制,推动项目研究高质量深入开展。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能够按照立项通知书的要求,遵照研究计划设定的目标和任务,有序开展研究工作。基础类研究侧重系统理论研究和文献积累梳理,应用类研究通过实地调研、问卷访谈等形式,获取第一手的研究资料。

        据统计,截至2017年我市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已发表阶段性论文4298篇,著作415本,研究报告579份,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100项,组织、参加各类学术会议2618场,为各级党政部门提供决策咨询报告794份,受到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144次,其中,获得副国级以上领导批示73次。进一步推动学科建设和理论创新,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服务党和国家深化改革发展大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呈现管理规范化、成果丰富化、资政多渠道化的良好态势。

        二、管理情况

        2017年,市社科规划办规范各项管理工作流程,落实两级管理责任,加强对责任单位的指导和督促,做到项目管理全覆盖。

        (一)重要事项变更审批情况

        2017年,共有184位项目负责人申请重要事项变更,经全国社科规划办审核,变更管理单位18项、变更课题组成员6项、变更预算经费34项、延期30项、调整研究内容1项、成果形式变更3项。

        (二)《资金管理办法》落实情况

        2017年上半年,市社科规划办指导全市各责任单位制定项目资金内部管理办法,明确审批程序、管理要求和报销规定,落实项目预算调剂、间接费用统筹使用、劳务费分配管理、结余资金使用等管理权限。同时,通过调研座谈、现场检查、备案问询、微信工作群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责任单位承担的管理和服务职责履行情况。6月,向全国社科规划办提交落实情况报告,10月,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关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落实督查情况的通报》(社科规划办通报[2017]1号),通报全国《资金管理办法》落实督促情况,要求全市各单位一定要负起应尽之责,严肃认真抓好落实,不能疏忽拖沓,不能选择执行,不能变通走样,确保下放的管理权限“接得住、管得好”,最大限度发挥新办法方便科研、促进科研的积极作用。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通过年度检查发现,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研究、管理还存在的一些不足:一是项目按期完成率不高,延期现象较多,每年逾期项目清理压力较大;二是项目研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急功近利、东拼西凑、粗制滥造;三是项目研究和成果转化应用还存在“脱节”“两张皮”现象。针对以上问题,市社科规划办将在2018年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项目管理力度,大力弘扬优良学风,把软约束和硬措施结合起来,更好地完成各项管理任务,发挥新时代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为繁荣发展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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