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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情况通报
    2016/3/22 17:58:49    点击量:3742

  •     为贯彻落实《各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和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我办于2015年11月起下发《关于对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进行检查的通知》,全市各社科研究单位承担的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开展年度检查工作。通过检查,有效促进了项目研究,较为全面掌握了本市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研究进展状况。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覆盖全市所有社科研究单位,目的在于引导项目责任单位把项目管理重点放到抓导向、抓过程、抓质量上来,督促项目负责人精做细做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发挥提高科研水平、培养优秀人才、多出优秀成果的示范引领作用。检查内容包括:课题研究进展情况、按期完成情况、阶段性成果情况等。检查主要采取三种方式:一是课题负责人自查,详细填写中期检查表;二是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初步核实汇总;三是市社科规划办对比核查,通过比对课题管理系统数据,核实课题检查情况,汇总形成报告。
        截止目前,全市28家社科研究单位提交年度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本市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发表阶段性论文2676篇,研究报告312份,组织、参加各类学术会议1386场,为各级党政部门提供决策咨询报告245份,受到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近百余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呈现管理规范化、成果丰富化、资政多渠道化的良好态势。
        通过中期检查,本市所有社科研究单位能较好地承担起责任单位的相关职责,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履行项目管理职责,确保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顺利开展。特别是《细则》颁布实施后,我办配套出台了一系列落实政策和措施,各社科研究单位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更加注重严把政治导向关和学术质量关,探索建立项目管理长效机制,推动项目研究高质量深入开展。各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能够按照立项通知书的要求,遵照研究计划设定的目标和任务,有序开展研究工作。基础类研究侧重系统理论研究和文献积累梳理,应用类研究通过实地调研、问卷访谈等形式,获取第一手的研究资料。进一步推动了学科建设和理论创新,促进了哲学社会科学繁荣,服务了党和国家深化改革发展大局。

       
    二、项目管理情况
        2015年,上海市社科规划办严格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细则》要求,规范各项管理环节工作流程,落实两级管理责任,加强对社科研究单位的指导和督促,做到责任单位全覆盖、项目管理全参与。
        (一)重要事项变更审批情况
        2015年,共有91位项目负责人申请要求变更管理单位、延长研究期限、调整研究计划或变更国际交流合作经费,已按规定报送全国社科规划办审批,对不满足申请条件的11项作不予受理处理。另有115项提出申请变更课题组成员、变更预算经费,经我办从严审核,110项获批,对不符合条件的5项作不予批准处理。
        (二)项目经费使用检查情况
        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关于实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说明》,我办认真检查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各社科研究单位为每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开设独立经费卡(本),独立进行开支核算,项目负责人能够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原则,在《项目经费预算回执表》填写的科目和数量范围内进行合理使用,为项目研究提供支撑和保证。需要变更经费使用类别及金额数目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及所在责任单位能做到先申请变更,审核通过后再财务执行,确保了经费使用符合规范。
        (三)项目完成及逾期清理情况
        2015年,全市共有131个项目完成结项,其中优秀等次4项,申请免检通过8项,良好等次53项,合格等次66项,优良率达到49.62%。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办对44项 2009年立项逾期未完成的项目开展统一清理工作,截止12月底完成结项或正在办理结项手续36项,提交延期结项申请7项,因项目负责人离职未提交任何材料1项。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在中期检查过程中发现本市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项目按期完成率不高,延期现象较多;二是个别社科研究单位科研管理人员能力有待提升;三是项目研究对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提供支撑不够。针对以上问题,我办将在2016年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项目管理力度,加强基层业务培训,加快推进新型智库建设,更好地完成各项管理任务,发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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