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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3年上海市社科创新研究基地和上海发展战略研究所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3/9/27 13:59:26    点击量:10268
  • 市社联、社科院、高校、市委党校及有关社科研究单位:

        2009年设立的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和上海发展战略研究所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已完成为期三年的建设,并进行了评估。根据《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研究决定,自即日起正式发布《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上海发展战略研究所工作室2013年度所设研究方向和选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启动新一轮基地、工作室建设。基地、工作室联合申报工作同时开始。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基地、工作室申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深化和拓展研究,着力推进我国尤其是上海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为上海创新转型,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努力把基地、工作室建设成为服务于我国改革发展的思想库、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咨询的智囊团、引领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的新高地。

        二、新一轮基地、工作室建设将在前一轮基地、工作室建设评估基础上展开。按《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文件的规定,评估获优秀等级的基地、工作室将自动进入新一轮建设周期。除此之外,新一轮基地、工作室建设,按《指南》接受符合条件的申报者申报。

        三、2013年《指南》中,带有*号的研究方向和选题为基地单独设立,其余的研究方向和选题为基地、工作室联合设立。申报者应根据实际情况有选择地申报。

        四、新一轮基地、工作室建设,以首席专家(领军人物)领衔、所在单位申报的方式进行。首席专家(领军人物)应具有与基地、工作室研究方向相一致的研究背景,且在该研究领域具有较大学术影响力,有正高职称,有跨学科、跨单位、跨部门组织多层次稳定研究团队和整合研究资源的能力。申报者所在单位必须承诺为基地、工作室建设提供配套及保障条件。

        五、申报新一轮基地、工作室,申报者要根据《指南》列出的研究方向和选题,按照《管理办法》提出的任务要求,在《申请书》中对当年的研究课题进行设计论证,同时对基地、工作室为期三年的建设进行整体规划。

        六、基地、工作室以招标方式面向社会公开组织申报,凡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均可申报。申报者须在认真阅读《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和《上海发展战略研究所工作室管理办法》基础上填写《申请书》。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和科学原则,并根据实际申报情况进行组织。

        七、请基地、工作室申报者从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资料中心”栏目中下载《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上海发展战略研究所工作室申请书》(2013年版),用计算机填写,以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上报的《申请书》一式7份。

        八、各申报单位要加强对基地、工作室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相关科研管理部门要对申报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申报者资格、课题设计论证和基地、工作室建设规划、保障条件等重要内容是否真实、科学、可行,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以确保申报质量。

        九、基地、工作室申报从即日起至2013年10月3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受理地点:高安路17号301室;联系电话:24022379。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201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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