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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研究情况检查的补充通知
2012/10/15 14:07:03 点击量:1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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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科研处:
全国社科规划办《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研究情况检查的通知》已于近日下发。为更好地宣传展示重大项目研究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现将提交代表性成果的有关要求补充通知如下:
一、提交范围
1、2005-2010年立项的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应用对策类);
2、2010-2012年立项的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基础类和跨学科类)
二、有关要求
1、代表性成果应是最能体现重大项目在学术理论上的新阐述、学术观点上的新创造、学术方法上的新突破以及解决实际问题上的新见解的标志性研究成果。
2、代表性成果如果是已公开发表的论文,请提供全文;如果是已公开出版的著作或研究报告,请提供5000字的成果简介。每个重大项目最多提交5项代表性成果。
3、代表性成果连同《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研究情况检查表》以电子版形式一同报送。重大项目(基础类和跨学科类)仅需报送代表性成果电子版即可。
4、请各单位科研处于11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连同电子版报送我办。
请及时将本《通知》的主要内容转发各首席专家。
联 系 人:薛蓓君
联系电话:24022225
电子邮件:bjxue@shanghai.gov.cn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2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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