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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社科规划重大课题公示(2011年第4期)
    2011/6/7 10:50:37    点击量:9663

  •     经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审核合格的重大课题申报材料及课题组成员的详细学术背景材料将在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上予以公示,请相关专家学者广泛评价,公示期为一个月。公示期后,将组织学科组专家对课题进行评审。来函请寄:本市高安路17号301室(200031)或电邮至popsssh@sh163.net。




    课题名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研究

    申请人:蒋传光    上海师范大学


    课题设计:

    一、本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及研究价值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研究的现状,可以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的思想基础、道路选择、制度安排等几个方面来考察。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的思想基础

        具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马克思主义是意识形态的主导,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领导核心,在整个法治建设中,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中国不同于西方法治建设的基本方式。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一经提出便成为学界的研究重点。有学者界定了法治理念的规范含义,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阐发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时代背景、必要性、科学性及其对中国法治发展的引导功能。有学者在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理念比较时,论证了法治理念和法治模式的非普适性。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形成

        一些学者研究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内涵,认为中国法治发展正在形成自主型的道路模式,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有学者认为,坚持“中国特色”,并不意味无视法治的普遍规律,甚至排斥国际社会所公认的法治原则,片面强调“中国特色”。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制度安排

        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落实也就必然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由理论设计转化为制度的全面创新。这种制度的全面创新包括两方面:一是基本的政治制度安排,涉及宪政层面;二是具体的部门法法律制度。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制度

        有学者对中国特色宪政体制的内涵、中国特色宪政的内在特征进行了探讨。对中国社会主义宪政和西方资本主义宪政提出了区分标准。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具体制度安排

        在具体制度上,部门法领域的学者提出:我国在立法过程中并不排除西方的制度,而是希望在了解西方后,根据中国的国情来形成中国的特色。对国情一词的理解要符合时代的基本要求等。

        综上所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的研究已经在法治发展的宏观和微观层面展开,并取得了一定的学术成果。

         4、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研究的不足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是伴随着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化和对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概括和总结,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对这一理论体系的产生和发展过程研究不够。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应是一个内容丰富、全面的理论体系。这个理论体系包括哪些内容,在已有的研究中,系统地概括和总结还不够。

        (3)概念使用不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等概念混用。

        (二)研究价值

         1、理论价值

        (1)有助于全面、系统地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的框架体系和基本观点。本课题将从不同的角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产生的历史背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的基本内容进行全面的阐述,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的基本特征,从而使人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有一个全面系统的了解。

        (2)有助于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在哪些方面作出了新的理论贡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共产党人,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出发,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了一系列的论述和阐释,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内容,在许多方面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作出了新的理论贡献。

        (3)有助于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的历史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结合中国的国情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践,不仅为中国法治社会的构建,勾画了清晰的蓝图,而且也指明了我国法治社会的未来走向,从而把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发展到一个新阶段。

         2、实践价值

        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国的法治之路如何走,“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法治”以及“怎样建设法治”,无论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许多值得探讨的问题,但最根本的一条就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为指导,在学习、借鉴的同时,立足于中国实际,进行创造性的建构,走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建设道路。


    二、本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基本思路和方法、总体框架

        (一)总体框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的形成包括理论前提和实践基础两个方面。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中国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的形成的理论前提。新中国成立以来,法制建设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但也留下了深刻的教训。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形成的实践基础。

        本课题将对上述理论前提和实践基础进行分析、概括和阐释。在此基础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进行概括和总结。

        (二)主要内容和基本思路

        本课题在上述总体框架体系内,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思路如下: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的思想渊源

        本部分研究的重点是,马克思恩格斯的法律思想、列宁的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法制理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做出了什么样的思想贡献,起到了什么样的理论推动作用;中国传统法律思想、西方资本主义法学理论、前苏联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

        2、邓小平法制思想研究

        邓小平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反思中,对如何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行了全面论述,提出了一系列关于社会主义法制的理论、方法、政策。本部分主要研究邓小平法制思想产生的背景和的基本内容,以及对邓小平法制思想进行比较研究。

         3、江泽民法治思想研究

        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提出了许多新观点,确立与发展、完善了“依法治国”方略的理论,在把邓小平法制建设理论付诸实施的同时,又根据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对其进行了重大拓新。

        该部分主要研究江泽民法治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理论基础、形成与发展的历史脉络,江泽民法治思想的基本内容、理论特征、理论贡献等。

         4、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法治理论的新发展

        该部分将全面系统地对十六大以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在当代中国的创新和发展进行一个梳理,其中侧重剖析具体的法治理论的来龙去脉、梳理其主要内容和内涵,分析其历史地位、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挖掘其突破创新,以及在比较视野中探求十六大以来法治理论新发展与毛泽东法律思想、邓小平法制思想及江泽民法治思想之间的关系等。

         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形成的路径研究

        本部分将系统地阐释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化路径的内容,历时性地探讨从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到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之间的路径形成和演变过程,深入总结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化路径的经验启示,概括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化的路径理论。

         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的理论向度

        本部分研究的内容从以下几个不同的维度,对中国法治发展进程中的现象进行理论阐释和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与意识形态,和谐社会视域下的当代中国法治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的外部条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自主型发展路径。

         7、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的实践探索

        本部分将回顾新中国六十年来法制建设的发展历程,吸取历史教训,正确总结经验,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益的借鉴,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的概括和总结提供实践基础。

         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的基本内容和形成标志
    本部分主要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由哪些理论元素构成、形成标志是什么、在什么时候形成等问题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主要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的内容,概括和总结其理论体系。


    三、已有研究成果的主要特色、重要观点及创新之处

        (一)本课题的主要特色

         1、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在其发展过程中的几个阶段的理论成果,即毛泽东法律思想,邓小平法制思想,江泽民法治思想、科学发展观理念下法治理论的新发展进行比较,如何看待它们之间的继承与发展的关系。

         2、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如何进行评价,即如何看待其在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的地位,在哪些方面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作出了贡献。

         3、如何看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的实践意义,即在当代中国建设法治社会的过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具有何种意义上的指导作用。

         4、在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的过程中,如何把握具体语言表述与精神实质之间的关系,从而正确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的精髓。

         (二)本课题的主要创新之处

         1、本课题研究的内容全面系统。本课题将考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产生的背景,从不同的方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进行概括和归纳,构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的完整体系。

         2、本课题研究的方法新颖多样。通过这种多层次、多视角的研究,从而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更具立体感和时代感,也使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的研究更具科学性。

         3、本课题研究将体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对当代中国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如何处理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法治经验与立足中国国情的关系;如何充分利用本土资源,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汲取营养;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需要解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本课题将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为指导,提出自己的见解。


    四、课题组负责人和各成员的主要学术经历及研究成果

       (一)课题组负责人蒋传光的主要学术经历及研究成果

        曾任安徽省重点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负责人,淮北煤炭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点负责人,法理学专业硕士点负责人。 2004年调入上海师范大学工作,现为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教授,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研究方向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法理学、法律史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1982年9月至1986年7月,安徽师范大学政教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3年9月至1996年7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法理学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0年被评为安徽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
        2002年8月被评为安徽省学术技术带头人;
        2001年9月至2003年12月攻读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专业博士研究生,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6年4月至2008年4月,在华东政法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
        蒋传光主要研究领域和方向为法理学、法社会学和法律文化。目前已出版著作和教材17部,发表论文近90篇。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规划项目和司法部重点项目各1项、省级及其他社科项目11项。学术成果曾获各类著作奖和优秀论文奖;一些论文被《新华文摘》、《高校文科学报文摘》摘编和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与本课题有关的学术成果如下:
        1、著作类
        (1)《建构中国法治社会的指南——邓小平法制思想研究》,安徽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3)《当代中国法治路径的理论探索》,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8年出版。
        (4)《中国法制六十年》,副主编,陕西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5)《邓小平法制思想概论》,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6)《新中国法治简史》,合著,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
         2、论文类
        (1)邓小平民主与法制思想初探,《淮北煤师院学报》1994﹒2;
        (2)邓小平对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的新贡献,《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1995﹒5;
        (3)“一国两制”下的“一国两法”——纪念香港回归一周年,《淮北煤师院学报》1998﹒3;
        (4)由人治社会走向法治社会的历史转折——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20周年,《淮北煤师院学报》1999﹒1;
        (5)邓小平理论与当代中国法治模式的选择,《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1﹒2;
        (6)邓小平“两手抓”思想与中国社会控制模式的选择,《高校理论战线》2001﹒5;
        (7)邓小平法制思想与“法治”,《理论建设》2004﹒4;
        (8)邓小平法制思想与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安徽法学》2004﹒5;
        (9)当代中国宪政理论与实践的探索和发展,《西南师范大学学报》2005﹒4;
        (10)依法执政的宪政价值,《学习与探索》2007﹒3;
        (11)当代中国特色先进法律文化创建的路径思考,《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4;
        (12)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中国化及其在当代中国的新发展,《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07﹒4;
        (13)当代中国特色先进法律文化创建的路径思考,《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4;
        (14)实现传统法律文化当代意义的方法论思考,《法学家》2007﹒5;
        (15)邓小平人权思想探析,《淮北煤师院学报》2009年第1期;
        (16)新中国六十年法治之路的回顾与前瞻,《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09﹒6;
        (17)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化路径探析,《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10﹒3。
        (18)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化路径探析,《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10﹒2;
        (19)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路的内涵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11﹒2;
        (20)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文化基础,《山东社会科学》2011.3。
          3、科研项目
        (1)2005年上海市教委一般社科项目:依法执政与构建中国特色宪政体制研究,主持。
        (2)2005年司法部重点项目:社会控制与和谐社会秩序的构建——法社会学的研究,主持。
        (3)2007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在当代中国的新发展,主持。
        (4)2010年教育部社科规划一般项目: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化路径研究,主持。

        (二)课题组各成员的主要学术经历及研究成果

         1、胡志民的主要学术经历及研究成果

         主要学术经历:

         1997年9月至2000年7月,华东政法学院法学专业研究生,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0年至今,在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工作,副教授;
         主要学术成果:

        《新中国法治简史》,合著,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

         2、张波的主要学术经历及研究成果

        主要学术经历:

        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湖南师范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1年7月至2007年9月,在徐州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工作,副教授;
        2007年9月至2010年7月,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主要学术成果:

        (1)2009年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CLS-D0908),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基本问题研究;
        (2)中国问题、中国语境与中国意义——读《宪政与法治的中国语境,《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2
          (3)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哲学路径探析,《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9﹒6。

         3、王耀海的主要学术经历及研究成果

         主要学术经历:

         2001年9月至2004年7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7年9月至2010年12月,在南京师范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11年3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化”。

         主要学术成果:

        (1)潜规则的法治探析,《学术界》2010﹒5
        (2)摧毁抑或重建:——读《历史与变革——新中国法制建设的历程》,《前沿》2010﹒5
        (3)私了现象的法治观照,《江淮论坛》2010﹒3
        (4)试论“囚徒困境”与法的起源     《理论界》2009﹒4
        (5)集团互制中的法治生成,《学术界》2011﹒2

         5、王逸飞的主要学术经历及研究成果

         主要学术经历:
         2001年9月至2004年7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8年9月至2011年7月,在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主要学术成果:

        (1)新中国六十年法学研究与法制建设的互动,《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6
          (2)和谐社会与法治关系前提思考,《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0﹒6;

         6、卜晓颍的主要学术经历及研究成果

         主要学术经历:

         2001年9月至2004年7月,辽宁大学法学专业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8年9月至2011年7月,在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主要学术成果: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历史定位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11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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