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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1/2/11 15:53:19    点击量:8188
  • 本市社联、社科院、高校、党校及有关社科研究单位科研处: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1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业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已于2010年12月9日在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室网站与《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以下简称《公告》)、《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说明》(以下简称《说明》)等材料一起发布。全国社科规划办同时向全国各省区市社科规划办下发了《关于做好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10]71号,以下简称《通知》),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为做好本市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各社科研究单位要按全国社科规划办《通知》精神,认真领会和全面把握本次申报工作的指导思想、前提条件和相关要求,切实把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工作由以往的数量扩张型转变为注重内涵质量的提升,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二、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及时部署相关工作,向项目申报者做好动员和解释工作,并在时间安排上确保本单位申报限额的落实和申报材料质量的提高。要按全国社科规划办《通知》要求,及时做好本单位申报材料的限额遴选、审核、汇总工作,并在本《通知》规定的时限里将申报材料集中报送我办。

        三、项目申报者所需申报材料,包括《课题指南》、《公告》、《说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及《申请书(活页)》、《代码表》等,请从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项目申报”栏直接下载。申请书须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报送我办。

        四、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努力提高申报质量。要依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审核申请书的内容,特别是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审核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

        五、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确保做好课题申报数据录入、打印报表和申请书汇总报送等工作,确保数据录入准确和报送材料完整。申报数据录入一律采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2010年版),不录入“参加者”、“推荐人”、“课题设计论证”3项内容。

        六、报送我办的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6份,请将6份活页和5份申请书统一夹在第一份申请书内;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2010年版)汇总的申请书“数据表”数据(即xmsbsj.dbf文件);用管理系统打印出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清单》和《各学科分类申报数量汇总统计表》。

        七、我办受理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1年2月15日止。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务必于2011年2月18日前将汇总的申请书“数据表”数据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我办,要确保电子数据和申请书“数据表”的一致性;务必于2月21日前将申请书和统计表报送至我办,逾期不予受理。我办不受理个人的课题申请。

        八、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限额申报指标由我办另行下达至各单位。各单位要参考本单位科研生产力布局情况及往年通讯初审入围率、立项率等因素,科学合理分配限额指标,努力提高申报质量和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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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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