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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09年度市社科规划课题申报的几点说明
    2009/4/2 16:01:54    点击量:8195

  •     针对近期市社科规划课题申报工作中集中反映的问题,特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课题申请人资格的说明

        1、凡是承担在研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市社科规划重大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和中青班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今年的市社科规划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各类课题的完成以收到管理单位下发的结项证书为准。)

        2、系列课题和联合发布课题的申请人不受前款限制,但申请人有承担2008年度市社科规划系列课题或联合发布课题的,必须在申报截止日期前上报该课题成果报告,否则取消今年的系列课题或联合发布课题的申请资格。

        3、凡符合申报资格的课题申请人可以在申报一般课题(或青年课题)的同时申报系列课题(或联合发布课题),但不可以同时申报系列课题和联合发布课题。

        4、凡被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撤项的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市社科规划各类课题。


        二、关于网上申报的说明

        1、网上申报的简单流程:登录我办网站——“注册用户”(2008年已注册用户跳过)——登陆系统——课题申报——选择申报课题类别——填写课题数据,并保存——确认无误后,打印并提交。

        2、申请人在“课题申报系统”中注册新用户,必须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码,并留下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是用户在该系统中的唯一识别码,且无法修改,请务必保证身份证号码准确无误。
        2008年已注册用户无须再注册,可直接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
    如遗忘“用户名”和“密码”,可使用“找回密码”功能。申请人只需输入本人的身份证号码,系统会以短信形式将您的帐户资料发送到您注册时登记的手机。由于电信部分对短信群发管制比较严格,短信发送的间隔时间可能较长,请谅解。由于手机号码变更而无法收到短信的,请及时联系系统管理员。    
        由于申请人注册新用户时输入错误身份证号码而导致无法正常填报课题数据的情况,我办不再做相关解释。

        3、建议申请人在首次填报课题数据时,先完成基本数据(带红色提示文字)的填写后保存。其余部分可以日后逐步添加或修改,确认数据准确无误后,“提交”给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注意,提交后的课题数据申请人已无权修改,确有重要事项需要调整,请联系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相关人员返回数据操作权限。

        4、论证部分的字数限制已调整至六千字(包括各类符号)。论证中需放置的图表说明可制成图片文件作为附件上传,系统默认把图表放置在论证文字末尾,申请人可在打印文件时调整图表具体位置。

        5、涉及数字的数据,请使用半角字符。

        6、无法正确打印的解决方法,请参阅系统帮助文件(申报界面右上角)。

        7、个人网上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4月15日24时。


        三、关于新增系列课题的说明

        新增系列子课题条目(见网站公告)属于新增总课题“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系列”,该系列不设首席专家。该系列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09年4月30日24时。


        四、关于机构用户审核的说明

        1、机构用户的帐户为系统分配,如需找回密码或新设机构用户,请联系系统管理员。

        2、机构用户要仔细核对网上课题申报数据与上报纸质申请书内容的一致,认真审核申请人资格的有效性和申报数据的真实性,确认无误后方可在系统中确认审核通过。发现有问题的,可退回申请人处修改,并明确标明未通过审核原因。审核通过的课题数据,机构用户已无权操作,请务必慎重操作。

        3、机构用户审核操作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4月20日24时。


        五、其它不明事项请联系系统管理员,电话24022379;或发送邮件至zwu@shanghai.gov.cn/popsssh@sh163.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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