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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7/9 18:17:26 点击量: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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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科研究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要求,现就做好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要求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的申报公告。
二、各社科研究单位负责受理本单位科研人员的项目申报,统一报送我办。我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三、限额申报要求
1.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原则上应不超过本单位2025年申报数。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和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不实行限额申报。
2.对承担上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年度项目及各类专项项目)结项优秀的负责人,在申报新项目时不受申报指标限制。请科研管理部门将这类申请人的项目信息(批准号、项目名称、负责人、责任单位、结项证书号、结项等级)于7月18日前统一汇总至我办,由我办报送全国社科工作办,工作办经复核无误后相应增加申报指标。
四、材料审核要求
各申报受理单位要严格把关,认真细致做好资格审查和内容审查工作。
1.申请资格不符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申报公告》相关规定的。
2.申请书填写内容不实、弄虚作假,或申报成果存在署名权等知识产权争议的;列入成果主要合作者未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的;连续申报三年未立项,成果无实质性修改的;80%完成度的申报成果字数不足12万字的;申报成果已在国外出版或发表过的;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出版社推荐信息与申报汇总表信息不一致的;重复率未达到要求的。
3.申请人主持的各类国家级项目在2026年7月1日前未取得结项证书的。
4.申请人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曾被做撤项处理不满5年、终止处理不满3年的,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我办通报批评的。
请各相关单位对照《申报公告》特别是上述问题进行认真审核,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凡在受理过程中出现以上不予受理情形的,我办将视情况压缩相关单位下一年度的申报指标。
五、本市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时间为2026年7月29日,请各科研管理单位务必于此前将《项目申报信息登记汇总表》发至指定邮箱。《项目申报信息登记汇总表》应按后期资助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和优秀著作出版项目三个不同类别分类汇总,并在申报截止日之前准备好以下材料:
1.申报后期资助项目:①申请书6份;②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③成果查重报告1份;④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原文,并附修改说明1份(本材料仅限以博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⑤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
2.申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①申请书6份;②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③成果查重报告1份;④论文等级证明材料1份;⑤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和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各1份。
3.申报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①申请书6份;②学术著作6套;③著作出版合同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4.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汇总表1份。
5.上述材料的电子版(请按“项目责任单位+申请人姓名”方式命名文件夹汇总每位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电子版文件。申请书要求是word版,书稿可以pdf版,必须内容清晰)。
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的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不在我办受理范围之内,请另外送往相关受理地点。
申报材料请务必派专人报送,我办不接受快递,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时间:2026年7月29日(周三)9:00-16:00
报送地址:漕溪北路41号汇嘉大厦四楼,上海社会科学会堂第四会议室(徐家汇地铁站9号出口,汇嘉大厦地下停车库出口边上有直达专梯)
联 系 人:董卫国
联系电话:24022316
邮箱地址:gjxm@sh-popss.gov.cn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26年7月9日 - 来源: 编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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