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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2/21 15:50:38    点击量:3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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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市各社科研究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4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公告》要求,现就做好本市2024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具体申报要求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发布的申报公告。


    二、各社科研究单位负责受理本单位、本部门科研人员的项目申报,统一报送我办。我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四、由指定申报出版机构(前21家出版社)推荐的申报项目,所有材料由出版社审核和邮寄。由指定推荐出版机构(后6家增补出版社)推荐的申报材料,由我办负责审核和邮寄。


    五、本次《成果文库》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0日。网络申报的同时,各社科研究单位务必在截止日之前向我办报送以下纸质材料:


    1、审查合格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一式2份(含1份原件)、《成果概要活页》一式6份、成果书稿一式6份。以往年申请《成果文库》等各类项目未入选成果为基础申报的,须附详细修改说明。以受到各级各类项目资助成果申报的,须提交结项证明,其中包括资助类别、项目号、结项情况等关键信息。

    2.《成果概要活页》和成果书稿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人及合著者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或项目信息及相关背景,否则将取消申报资格。全部申报材料须确保线上线下数据内容完全一致,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对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使用已出版著作申报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通报批评,申报人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如已入选,将撤销资格,追回荣誉证书。凡在申报和评审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处理外,还将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3.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项目汇总表1份。


    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认真审核,并派专人报送申报材料。我办不受理快递报送。


        联 系 人:董卫国
        联系电话:021-24022316
        邮箱地址:gjxm@sh-popss.gov.cn
        报送地址:高安路19号综合楼205室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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