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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08年度市社科规划各类课题申报的注意事项(二)
    发布时间:2008/4/9 18:12:08    点击量:8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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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今日上午10时,“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管理系统”已记录有490项课题申请。通过对这些课题申请记录的检查,以及部分申请人来电来邮咨询的情况,对下述问题做具体说明:


        1、对于部分申请人来电反应,在线填写数据后无法保存,出现“网页错误”等信息的情况,经核查,主要有2个原因:

        (1)申请人填写部分数字型字段时,没有注意这些字段的单位,造成所填写内容超出字段限制,数据溢出,出现出错提示。例如,经费预算等字段,单位都是“万元”,若需填写4000元,应填写“0.4”,如填写4000,系统认为是4000万元,为无效数据,则提示出错。

        (2)申请书“课题论证”部分有字数的限制,虽然在系统设置上,我们已经考虑了空格及标点符号等字符,并适当增加了该部分的字符上限,但仍有部分申请人填写的内容远远超出字数限制,造成数据溢出,出现出错提示。为此,我们已调整了该部分的字数限制,允许至多4500个中文字符(不包括其它符号)的填写。


        2、关于“课题论证”上传图片附件的问题,系统设定在初次填写数据,不提供附件上传的功能。申请人如需上传图表,可以在修改时,以规定的图片格式上传。系统默认把图片显示在论证文字的末尾。申请人可以在生成的WORD文档中调整图片插入的位置。


        3、再次重申,务必保证上报的申请人打印稿与系统记录的数据一致,特别是文字信息。申请人可以调整申请书的部分格式,使其表格格式及分页完整,但不可改动生成的文字内容。若发现纸质申请书的内容与系统记录内容不符的,将作无效申请处理。


        4、系统在线填报及机构用户审核的时间截至4月20日24时。已被机构审核退回的申请数据,请相关申请人尽快修改后,再次提交。截至期后,所有普通用户及机构用户的数据操作权将被终止。未提交及未通过机构审核的数据将作为历史数据留在系统个人记录中,通过机构审核的数据将进入我办审核及评审的操作流程。

        
        5、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数据后,确需要再做修改的,请及时与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联系,要求退回课题申请数据。
        在检查中,已发现有部分申请人“工作单位”一栏输入错误,造成申请人所在单位的机构用户无法对其数据进行审核操作。发现上述情况的申请人及机构用户,请及时与我办取得联系。

        ●申请人切不可以随意的身份证号码再注册用户进行相同课题的申报,系统将无法判断用户身份的唯一性,重复申报的课题数据都将在截止期过后被删除。


        对于各单位机构用户的审核工作,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机构用户在登录系统后,应首先修改登录密码,保证数据维护的安全。

        2、机构用户发现本单位申请人提交数据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选择“审核不通过”退回数据,并通知其作相应修改。近日,系统将调整增加机构用户填写“未通过审核原因”的功能,方便提醒申请人作相应修改。

        3、在核查中发现,某申请人的课题数据已被其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通过”,而其纸质课题申请书尚未打印的情况。因此,我办再次重申,机构用户应在审核本单位申请课题数据的基础上,仔细核对其上报的纸质材料。在确认两者内容一致,且上报材料完整的情况下,方可选择“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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