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管理动态 / 国家项目成果简介
    儒家公共性思想脉络及其体系研究
    2022/8/2 14:38:58    点击量:8331
  • 项目类别: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
    负 责 人:朱承
    工作单位:华东师范大学
    批 准 号:18BZX078

        从总体上看,着眼于人类共同体的共同福祉、实现理想的公共生活是儒家哲学的核心关切。儒家哲学所强调道德形上学的理念认同,为分裂的现实世界建构一个共同的道德本体,从而有利于共同体成员形成对于世界与人生的最大共识;公共性的礼制规则,为共同体形成一套普遍有效、可供遵循的秩序保障,能够促进人们明确各自职分从而在公共规则下对个体言行有所规约;公共性优先的伦理原则,强调人首先是在群中生存发展,只有群体的大同团结,个体才能得到更好发展,这种观念可以帮助人们做出有利于公共社会的行为选择和价值判断;道德修养上推己及人的公共关怀,使得每个人不仅关注个体心性,也关心共同体其他成员的疾苦,将他者的福祉与自己的发展关联起来,从而促成类意义上的共同发展;以天下为公的大同理想为代表的理想社会设计,指出了人类共同命运所在,为人类勾画了崇公奉公、群己和谐、天下大同的可能性公共生活。

        在先秦时期,孔子、孟子、荀子是阐发儒家公共性思想的代表性人物,他们在何为以及如何实现理想公共生活等问题上进行了充分思考,也为后世儒家公共性的发展和流变提供了文本基础与思想源头。在孔子那里,如何重新回到西周初期文王、武王和周公所开创良好的公共秩序,构成了孔子思考公共问题的问题意识。“仁爱”是孔子公共性思想的核心,“仁”既是个体内心存有也是其在公共交往、政治活动中所需要贯彻到底的原则。在“仁”的原则主导下,为政者以德性与德行谨慎地运用公共权力并为公众谋取福利,人们在公共生活中恪守“礼”的准则,并将其具体到各种生活场景中,以之交往朋友、居处乡里和参与政治。另外,孔子希望怀有“仁”德的圣贤、君子,积极地挥自己的才能与品德,努力实现社会大同团结和个体自适其性的公共生活理想。

        孟子注意到公共性是人在世的本质属性之一,从人性论以及公共关怀、国家治理、王道理想等层面对公共性思想进行了阐发。孟子所主张的“四端”之心,既描述个体的善良本性和道德理性,也是人通向良好公共生活的基础,能为人在“四海”意义上的公共生活中构建人性前提。孟子认为,在现实的公共生活中,人应该具有公共情怀和公共理性,以公共性价值作为优先原则。为政者在使用公权力的时候,要将私人利益追求服从于公共理性诉求,以民众作为公共政治的根本,将民心、民意作为公权力使用的依据和约束,以仁政的治理路径来达成王道的公共生活理想,从而实现从“四端”的个体之善到“四海”的公共之善。孟子的公共性思想更多的体现是基于人性本善的理念设计,展现了儒家公共生活的理想性维度。

        荀子公共性思想体现了儒家公共治理的现实性维度。荀子从人的群体性维度来审视人的存在与发展,他正视人的利欲性与现实差异性,为了维护“群”的最大共同利益,强调通过“先义后利”的价值选择来保证公共性价值的优先性,主张以“隆礼重法”的治理方略来促成公共生活的有序与稳定,同时他还认为在保证秩序的同时,还要努力实现“裕民富国”的现实目标。在荀子那里,“群”是保证个人战胜自然获取生存发展的必要前提,个体在“群”中要做到“先义后利”,而且要遵守礼法的要求而达到群己和谐,还要通过不同职分的人各司其职的尽责来实现“群”的富强并使之持续发展。

        先秦儒家为儒家式公共性思想奠定了基本旨趣,作为儒家思想发展的第二期高峰,宋明理学将儒家公共性思想做了新的弘扬与发挥,这其中,张载、朱熹、王阳明、黄宗羲等人具有代表性意义。

        张载是理学开创时期的代表性人物,公共性思想是其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对抗佛教的虚无主义世界观,张载建构了以“气”为中心的宇宙观与本体论。从公共性的意义来看,张载构造的“气本论”为多样性的生活世界奠定了同一性的本体论基础,基于这样的世界观,纷繁复杂的世界万象就有了共同本源,从而为实现人类社会的同一性提供了前提。在伦理层面,张载倡导崇公抑私的价值选择,表现了儒家一以贯之的“公共性优先”的立场。而在公共治理的路径选择上,张载崇尚殷周变革之际的古典制度。他将宗法、封建和井田等复古性制度设计作为解决当时社会矛盾的方略,展现了他在公共治理上对儒家典范性设想的追溯。对于何为理想的公共生活之问题,张载创造性地提出了“民胞物与”的思想,将传统的大同社会理想以一种血缘宗法共同体的形式予以了创新发展。

        朱熹是理学的集大成者,他在儒家公共性思想上也多有发挥与创造。朱熹的“理一分殊”思想,强调天理的普遍性,为社会交往的公共性原则提供了形而上依据,成为其公共性思想的逻辑前提。将儒家公共生活的原则赋予普遍必然性的色彩,这是朱熹理学对儒家公共性思想的重大推进。朱熹注意区分公私之别,将天理人欲之辩看作是公私之辨,认为“公”是仁爱思想的逻辑前提和重要内容。公私之辨在朱熹所代表的理学体系里成为是否坚持儒家立场的标志,这也是朱熹对于儒家公共性思想的发展。朱熹认为公共性价值的具体落实,依赖于由己而人,由“明德”而后“亲民”,强调个体修养向公共空间的推衍。朱熹对“絜矩之道”或“礼”的重视,也为公共性原则落实提供了规则性的保障。朱熹本人还参与了新礼仪制度的制定,积极践履儒家公共性思想。

        作为朱熹哲学最大的挑战者、反对者,王阳明思想虽然与朱熹思想多有不同,但在儒家公共性追求上却有所趋近。从根本上来说,王阳明的心学,不是个体心性满足的玄虚之学,而是具有追求公共之善、实现公共关怀等“公共性”维度的思想。王阳明心学不能简单归于所谓“自我”之学,而是一种对于公共生活更加深沉的理论认知。“心体”与“良知”都具有普遍性,是人之所以能够参与公共生活所分享的共有前提,致良知不仅是个体伦理的表现,更是公共伦理的体现。王阳明所看重的“万物一体”与“三代之治”等秩序设想,体现了王阳明哲学对于公共之善以及良好公共生活的追求,同样也是儒家大同理想的延展。在公共生活的实践上,王阳明在心学思想的传播过程中,他个人的讲学事业以及他所推行的“乡约”制度,也展现了其为落实其思想中的公共关怀所做的实质性努力。

    明清之际,王朝鼎革,思想家对公共生活有了新的思考,黄宗羲就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人物之一。黄宗羲正视人性之私,但要求政治人物在履行公职时应以公抑私,君主不能以最高权位谋取一家一姓之私,群臣也不能将自己的职分定位于效忠于一家一姓。黄宗羲主张,国家的大根大本在于制度建设,但制度建设的正当性不在于维护帝王的统治,而在于其利于天下万民的动机与措施。为了更好的使民众参与政治事务,黄宗羲特别主张通过完善“学校”制度和拓宽“取士”渠道来促进士人和民众的公共议政、公共评判、公共参与,以此完善国家的公共治理。黄宗羲的公共性思想既是传统儒家天下为公思想的发展,也是近代以来公私之辨的先声,他对于公共生活中权力专制的批判,对于现代政治治理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从孔子到黄宗羲,儒家公共性思想在历代思想家那里都有着清晰的展现,体现了儒家公共性价值优先的原则以及思想家本人的公共情怀。从先秦到宋明,儒家的公共性优先价值原则以及礼法的公共制约性意义不断被强化,完善个人进而改善公共生活的工夫观念逐渐精致,对理想公共生活的表达又在不断创新,而这一脉络又在儒家的核心观念中得以展现。从理论层面来看,儒家公共性思想的观念体系主要展现为在公义和私利的抉择上、王道与霸道的治理思路上、公共规范与私人情感的交织上以及理想人格的塑造上,由此,传统的义利之辨、王霸之辨以及个体的家庭伦理、人格塑造等公私生活中的问题及其回答,构成了儒家公共性思想体系的展开。

        在儒家思想史上,义利之辨始终是儒家公共性思想得以展开的重要形式。虽然义利之辨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公私之辨,但是公私问题依然是其核心要义。儒家话语体系中的“利”也在一些时候表现为“公利”,但在一般意义上,“义”往往意味着“公义”,而“利”常常与“私利”关联,在公共生活中,公义和私利在何种情景下更具有优先性的思考,是义利之辨的实质之一。在儒家看来,良好的公共生活,需要个体让渡部分私人利益来落实公义、成全他人并以此促成社会的大同团结。义利之辨中所展现出来的公共性优先原则,在儒家的仁爱学说、大同理想、修身工夫等思想中同样也有体现。就此而言,义利之辨是儒家公共性思想的逻辑展开。

        治理模式上的王霸之辨也是儒家公共性思想的重要体现。义利之辨关涉个体的价值选择,而王霸之辨则是为政者在公共治理之道的取舍,与如何运用公共权力密切相关。在先秦儒学中,王霸之辨主要围绕公共权力如何运行的问题来展开,如孟子、荀子等人所讨论的德、力手段的有效性和长远性等问题。在宋明理学中,王霸之辨主要围绕掌握公共权力的统治者具有何种动机才更为正当的问题来开展,在这一论域中,王霸之辨转化为公私之辨。传统儒家的王霸之辨在建构政治理想、促使政治家注重个人品德等方面,在历史上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在解释公共权力的来源、约束和运行等方面,缺乏更为深入的解释能力和有效的现实措施。

        儒家伦理尤重孝道,孝道与人的私人生活、公共生活交融在一起。孝道原是个人与家庭关系的集中体现,但在儒家观念体系中,“孝”的问题却容易从私人的情感问题变成了具有公共意味的规范问题。“孝”在儒家传统中发挥着双重功能,既是公共生活的规范,也是家庭生活中的个人美德。作为公共规范的“孝”,往往意味着公共生活中的政治品格和家庭伦理生活的顺从关系,被统治者所关注、舆论所监督、公权力所保障,由此,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落实“孝道”可能演化为一种“道德表演”。作为私人美德的“孝”,是建基于血缘亲情的家庭成员的“互爱”,这种出于个体的意志自由和道德自愿,更加具有真实性,体现了血缘之亲和家庭之爱。

        儒家公共生活对于个体的道德水平有着更高的要求,对于普通人来说,成为君子是满足儒家公共生活的人格要求。儒家的“君子”作为一种观念,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定的理论体系,包含了人性论、工夫论、价值论以及政治哲学等多重维度。在儒家思想内部,有着人性善恶的不同理论取向。以人性善论为前提,成为“君子”意味着“由君子之道行”;而以人性恶论为前提,成为“君子”则意味着“行君子之道”。“由君子之道行”偏向的是人们发掘自己的“君子之端”并在实际生活中表现出来,君子是由内而外的“推致”而成;“行君子之道”更加强调要人们只有遵守了社会礼法的公共规矩,才能够成为“君子”,这是一种“约束”意义上而造就的“君子”。在一定的政治社会里,“君子”是共同体优秀而杰出的成员,既能担负引领社会前的职责,也是共同体成员的楷模与榜样。“君子”不仅是个体的修养指向,更是公共生活中对人的要求,具有公共性、导向性、规范性和评价性等政治哲学意义,君子理想人格观念对于儒家式公共生活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综上所述,儒家公共性思想从先秦到宋明,形成了一条清晰的发展脉络,与这条脉络相伴随的是儒家公共性思想体系的展开,而义利之辨、王霸之辨、孝顺之道、君子之道等是这一体系的重要内容。儒家公共性思想是儒家哲学入世旨趣、经世指向的集中体现,在形上根据、制度规则、价值选择、工夫指向以及理想勾画上都有丰富的内容并形成一定的理论逻辑,表现在从先秦以来历代儒家的思想发展历程上,更在中国传统公共生活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曾经起到过构造信念、完善治理、维系秩序、安定民心、筹划理想的长期历史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着诸多具有理论张力问题并与现代社会的价值观念有所疏离,有着进行现代性阐释与发展的必要性。对儒家公共性思想的脉络及其体系予以考察,彰显其在哲学维度上的普遍性与合理性,揭示其中蕴含的人类共同价值,反思其中的理论张力和实践弊端,有利于建构一种基于中国传统和中国经验的公共性思想体系以及为当代现实公共生活提供思想资源,也有利于更好阐释中国文明形态的独特价值与未来发展态势。
     
  • 来源:    编辑人:
    相关导读:
Copyright ©2001-2024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All Right Reserved
访问量:       沪ICP备13022180号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21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