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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情况通报
    2021/5/17 10:31:44    点击量:17556
  •   为贯彻落实中央科研“放管服”要求,根据全国各省区市社科工作办主任会议精神,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规定,市社科规划办对我市2016年—2019年立项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市42家单位共检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406项,并提交责任单位年度检查报告。通过检查发现,各单位能较好地承担起相关职责,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履行项目管理职责,确保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的顺利开展。各单位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注重严把政治导向关和学术质量关,立足建立项目管理长效机制,推动研究高质量开展,着力推出高水平成果,努力实现高层次转化。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能够按照立项通知书的要求,遵照研究计划设定的目标和任务,有序开展研究工作。基础类研究侧重系统理论研究和文献积累梳理,应用类研究通过实地调研、问卷访谈等形式,获取第一手的研究资料。

      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我市各类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发表阶段性论文4805篇,著作348本,研究报告589份,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86项,组织、参加各类学术会议2812场,为各级党政部门提供决策咨询报告848份,受到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230次,其中,获得副国级以上领导批示93次。通过项目研究进一步推动理论创新和学科建设,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服务党和国家发展大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呈现管理规范化、成果丰富化、资政多渠道化的良好态势。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一)重要事项变更审批情况

      2020年,我市共有119位项目负责人申请重要事项变更,经全国社科工作办审核,获批112项。其中,变更管理单位47项(2项未通过)、延期43项、调整研究内容1项、成果形式变更22项(4项未通过)、改变项目名称2项(1项未通过)、自行终止4项。

      (二)逾期项目清理情况

      根据前期摸底情况,目前我市2016年立项未完成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16项,我办及时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逾期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对2016年立项逾期未完成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开展集中清理,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项目管理力度,引导项目承担者集中精力认真对待课题研究,按期拿出高质量成果。

      (三)《资金管理办法》落实情况

      根据《关于继续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要求,2020年我办指导新增责任单位制定项目资金内部管理办法,明确审批程序、管理要求和报销规定,落实项目预算调剂、间接费用统筹使用、劳务费分配管理、结余资金使用等管理权限。同时,通过现场走访、工作调研等方式,督促各单位将《资金管理办法》落细落实,发挥支撑科研、规范管理、服务一线的实际效用。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通过年度检查发现,各单位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上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项目按期完成率较低,研究计划执行不到位,逾期项目清理压力较大;二是研究质量参差不齐,一定程度上存在急功近利、粗制滥造,2020年因研究时间拖延、成果质量不高被终止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3项;三是研究成果转化不够,成果宣传、决策咨询对实践工作的支撑还有待加强。针对以上问题,我办将结合“十四五”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编制,把软约束和硬措施结合起来,发挥新时代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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